【摘要】 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对整个数字营销行业会有哪些影响呢?
中国版GDPR终于来了!
8月20日消息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。明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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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正式落地
其中明确规定,①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、商业营销,应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②处理生物识别、医疗健康、金融账户、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,应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③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,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。
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是中国在对个人用户信息保护上的进步,以后个人信息被滥用、非法使用的情况将极大改善。
那么,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对整个数字营销行业会有哪些影响呢?
随着移动智能手机的普及,中国互联网总人数达到9.8亿,互联网普及率为70.4%,移动端占据主要形式。
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报告显示: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在2019年达到66641亿元、2020年7932亿元、2021年9832亿元、预计在2022年市场规模突破万亿大关。
从传统广告到数字广告,最大的改变是互联网在线广告的程序化、精准性,而达到精准的过程是基于用户大数据、标签、、位置、内容喜好等维度,以此为依据推送千人千面的广告内容,提高最终ROI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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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数字营销行业的营销
随着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的正式实施,数字营销行业可能在以下四个方面产生深远影响。
一、基于用户兴趣的广告推荐
我们常常有过这样的场景,刚刚在与朋友聊天过程中提到的商品,在刷朋友圈中就能看到该商品的广告,或者打开淘宝、京东等购物软件,首页就会出现该商品,我们的谈话究竟被谁“偷听”了?
还有一些内容平台会根据用户的兴趣偏好,建立清晰的用户画像,以此让广告变得更加精准。但是它们肆无忌惮的获取我们手机各种信息,通讯录、位置、好友关系等等,都是没有经过严格授权的,以后这类信息,用户有权利选择“NO”。
比如苹果公司在最新的IOS14系统中,更新了IDFA(广告标识符)新的政策,增加“反追踪用户隐私”功能。
二、大数据“杀熟”问题
自2018年开始,“大数据杀熟”即受到广泛关注和报道,互联网平台根据用户的消费习惯、不同的地点、不同的设备,然后在最终支付环节,新老用户会有不同的价格。
特别是在外卖餐饮、住宿、高铁机票等领域,经常会出现价格不同的情况,而且消费者取证投诉还相当困难。
根据北京市消协的一项调查显示,约56.92%的受访者表示,曾有过被大数据“杀熟”的经历。在对14个App或网站进行的57组模拟消费体验样本中,有23组样本新老账户的价格不完全一致,占比40.35%。
随着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落地,这些互联网服务平台将受到执法机构的严格监督。
三、用户个人信息归属权问题
你在网上的个人信息还是你的吗?看似一句废话的问题,在现实中恰恰是,“你的信息未必是你的”。
前几年,腾讯和华为起来争执,原因是腾讯认为华为手机收集了用户的微信聊天记录,这是属于抢夺了腾讯的数据,而华为认为所有的用户数据数据用户,并不属于腾讯和其他企业。
相似的事还发生在2019年,腾讯公司向天津滨海新区法院提交申请,认为通过微信/QQ开放平台注册登录抖音的用户,其用户头像/昵称等数据是腾讯开展经营活动、进行商业竞争的核心资源。
围绕用户数据的归属问题,巨头之间不断发生争端,原因就是用户数据的商业价值,往往决定业务的发展情况,所以用户信息的归属权、使用权,需要进一步确立主体责任。
四、数字产业相关企业在海外上市需更加谨慎
滴滴、BOSS直聘、货拉拉等相继被查,互联网企业最重要的资产就是“数据”,特别是一些国内的互联网企业会选择美国上市,而海外上市将带来这些事关国家安全的数据有泄漏危险。
7月10日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《网络安全审查办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求“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,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”。
据此,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与《网络安全法》和《数据安全法》将一起成为构建中国数据主权、数据安全、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框架的三个重要支柱,对于个人和国家数据安全的发展影响深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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